【天和鮮物】招牌海鮮粥18包(380g-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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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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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稱
風味
  • 中式風味
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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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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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點:請警察帶頭守法!23日上千警力強抓台北車站群眾的違法問題



編按:23日《勞基法》大遊行尾聲全面失控,不到百名群眾在台北車站東三門遭至少10倍警力層層圍堵、強押上警備車,連立場中立的義務律師也躲不掉,會產生哪些問題?目前律師們正準備對警方指揮官提告,當天在場協助的律師黨苴睿、李菁琪李翎瑋,點出警方4大違法問題。



12月23日晚間近11點左右,一群群眾停留在東三門外的人行道地面休息,其中部分為下午開始參加反勞基法修惡遊行之群眾,另一部分群眾則為好奇上前詢問現況的民眾,此外並有在場待命協助群眾突發狀況的律師,與持續進行採訪報導的記者。

11點半左右,該數十名群眾突然受到千名警力包圍,不允許民眾離開,不僅不得離開現場搭捷運回家,甚至也不得暫離上廁所。僵持1個多小時,在凌晨將近一點時警察以大批警力將當場被圍困的群眾逮捕上警備車,並於台北市邊緣各處丟包。

現場群眾違反什麼法律?群眾沒有移動也未阻礙交通 誰都可以在車站休息

當時現場群眾並沒有任何移動,也沒有阻礙交通,東三門內為台北車站大廳,大廳與人行道都是完全開放、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或暫時停留之空間,縱使在非遊行期間,前來旅遊或通勤的民眾也經常會在台北車站附近休息或等待朋友等。

晚間近11點開始在此處停留的群眾只有停留、交談,並沒有任何其他的行動,就完全如同一般民眾,亦並未造成任何危險的可能性,卻遭到逮捕,而詢問警察關於逮捕的依據,卻只得到「警察執行職務」之抽象回答,詢問警察身份,也沒有得到回應。

那麼未來,只需要穿得「看起來像警察」,就也可以憑「警察執行職務」這樣的理由,在大街上、車站內、台灣任何公共場所,隨意逮捕路過或休息的路人?

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深夜遭警方帶上警備車丟包驅離後,丁穩勝、陳又新等律師趕回召開記者會,譴責警方執法。(謝孟穎攝)

抓捕律師問題:影響律師捍衛人權天職,這樣台灣還是個民主國家嗎?

首先我必須強調沒有人應該被逮捕,而是在場的每個都是被警方妨害自由的直接被害人,在東三門並沒有舉牌,所以根本不是警方說的集遊法的問題,而且現場的群眾是表示「我要回家」、「我們要搭捷運」、「律師要陪偵」等表示要離去,而現場警方卻是沒有任何理由的把我們圍住,我們找指揮官,也沒有人要回應,也不將盾牌移開。

而抓捕律師只是凸顯這件事的荒謬,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為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又「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此為律師法第1條第1項所明定。

台灣民主法治國家,而當律師於陳抗場合確保民眾權益時,其執行職務行為更應被尊重及保障,但今竟反是遭警方暴力拘捕,並以髒話辱罵,嚴重影響律師捍衛人權天職。這樣台灣還是個民主國家嗎?

另引用法扶基金會民間董事長劉靜怡的FB貼文:

「我以法律扶助基金會民間學者董事身分公開發言如下,有誰聽了不爽的話就去要求司法院長把我撤換掉。

在街頭運動中逮捕到場提供專業協助的律師,是極為嚴重的,無論是對人民和律師本身而言,都是明顯的權利侵害和刻意恐嚇,都是民主法治國家絶對不能容忍的政府重大惡行,此事絕對不該輕放。」



*作者均為23日大遊行野生律師(黨苴睿律師與李菁琪律師到處在路上找同道加入),陪伴民眾至散場,李菁琪則遭警方強押上警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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